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及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文件,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
  2. 适用范围:涵盖居民小区自建桩(居民自行建设、个人使用)和公建桩(运营商参与建设、小区共用)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3. 基本原则:遵循 “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方协同” 原则,目标是打造 “慢充为主、安全智能、经济便捷、开放共享” 的小区充电网络。

二、新建小区充电条件预留

类别具体要求
建设预留所有配建停车位需按本市要求落实充电设施安装和使用条件。
设计审核建设单位按国家及本市技术要求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需审核预留条件是否合规。
运维职责电力部门建设工程由其负责运维;开发单位建设工程(除充电桩)按公共配套管理;充电桩由所有权人管理,可委托运营商或物业。

三、小区自建桩

  1. 安全管理责任:所有权人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物业发现隐患需提醒所有权人。
  2. 建设流程
    • 需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产权车位或≥1 年租赁车位:物业配合电力部门勘查、提供接入条件。
    • 全体业主共有车位(≥1 年租赁期):需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
  3. 电力增容:容量不足时,电力部门负责改造,经业主大会 / 业委会同意后,物业配合勘查、施工。
  4. 消防要求:车库需按规范设消防设施;老旧车库鼓励安装自动喷水灭火局部系统和联网烟感报警装置。
  5. 随车桩:车企施工前需确认服务内容和收费明细,承担质保期内质量安全责任。
  6. 复原责任:拆除 / 迁移时需向电力部门销户、恢复原状,并告知物业,物业需配合。

四、小区公建桩

  1. 建设模式:可利用共有车位建设共享充电桩,或按 “统建统营” 模式统一规划、建设、运营。
  2. 电力增容:优先采用智能有序充电,容量仍不足时运营商可申请增容,经业主大会 / 业委会同意后,物业提供接入条件。
  3. 消防要求:车库需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排烟设施等,配备灭火器。
  4. 运营管理
    • 运营商组织验收,留存资料;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购充电安全责任保险。
    • 有偿服务需明码标价,依法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
  5. 使用对象:全体业主共用;自建桩可委托运营商管理;无自建条件者可协商开通个人桩并鼓励错时共享。
  6. 停车位管理:合同明确停车位日常管理事项,鼓励技术手段避免非充电车辆占用。
  7. 复原责任:协议到期需拆除设施、恢复原状,并向电力部门销户。

五、充电桩互联共享

  1. 有序充电:新建自建桩和公建桩需符合智能要求,满足有序充电和电力响应。
  2. 共享管理:由所有权人 / 使用人委托运营商进行智能管理和开放共享。
  3. 共享使用人:仅限本小区居民,通过白名单授权管理。
  4. 多方参与:鼓励物业参与共享日常管理,各方约定服务费收入分配方式。

六、电力配套服务

  1. 配套范围:电力部门负责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接网工程。
  2. 用电价格:自建桩、公建桩用电执行居民用电平均电价,服务费按价格部门规定收取。
  3. 自建报装材料:身份证件、购车凭证、产权车位证明 / 租赁证明(≥1 年)及同意材料、告知物业回执等 5 类材料。
  4. 公建报装材料:运营商需提供与业主大会的合同或协议。

七、保障措施

  1. 联动机制:建立 “市级统筹、各区组织、街镇落实” 三级联动机制,各区、街镇等落实属地责任。
  2. 部门职责
    • 发改部门:制定扶持政策,指导共享工作。
    • 住建部门:审核验收新建住宅充电条件预留。
    • 经信部门:督促车企落实随车桩责任。
    • 房管部门:指导物业配合建设管理。
    • 消防、公安:监督消防安全。
    • 电力部门:负责报装接电、有序充电指导。
    • 运营商:负责公建桩建设、运维及安全。

八、施行日期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 年 5 月 31 日


  1. 关键问题:
  2. 问题:居民小区中自建桩和公建桩的核心区别是什么?两者在建设主体和使用范围上有何不同?
    答案:核心区别在于建设主体和使用范围。自建桩由居民自行建设,建设主体为居民个人,使用范围仅限所有权人个人使用,需建设在自有产权车位、经同意的租赁车位(≥1 年)或经业主大会 / 业委会同意的共有车位(≥1 年租赁期);公建桩由充电运营商参与建设,建设主体为运营商,使用范围为小区全体业主,可利用共有车位建设共享充电桩或按 “统建统营” 模式建设,无自建条件的居民可协商开通个人使用桩。
  3. 问题:新建小区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有哪些强制性要求?相关运维责任如何划分?
    答案:强制性要求包括:所有配建停车位需落实充电设施安装和使用条件;建设单位需按国家及本市技术要求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需审核预留条件。运维责任划分:电力部门建设的工程由其负责运维;开发单位建设的工程(除充电桩)按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安装到位的充电桩由所有权人负责管理,可委托运营商或物业服务企业。
  4. 问题:居民申请自建桩报装时需提供哪些材料?电力部门在报装流程中承担什么职责?
    答案: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件;(2)新能源汽车购车合同或发票;(3)产权车位证明及告知物业回执(产权车位建设时);(4)≥1 年租赁证明、产权人同意材料及告知物业回执(租赁车位建设时);(5)≥1 年租赁证明及业主大会 / 业委会同意材料(共有车位建设时)。电力部门职责:提供材料样张模板;接到申请后按 “一车一桩” 原则现场踏勘;申请人和物业配合确认电表位置;设施安装完成后接电,可采用预付费卡表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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